同事关系与摸鱼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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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有一个同事一夜之间变成了前同事(或者转到了另一个较远的组),私以为同事之间应当有所距离。
显然,在工作场合,不同的项目,不同的部门之间有着天然的隔阂,“你们组”是“你们组”,“我们组”是“我们组”,“你们组”内部的活动我不会参与,也不会感兴趣,哪怕“我”与“你”有亲密关系、乃至血缘关系,“你们”的事永远是“你们的事”,不论这件事与工作之间的距离有多远,只要它的组织是以工作的小组、项目为单位,就不会在“我”考虑的范围之内。
同事之间交往的边界,其实也是工作与生活界限的体现。虽然公司给与了极大的自由,来自由安排工作与休息的时间,甚至在请假上也给与了莫大的自由。在此基础上,许多“摸鱼”之行为,应当有所限制。
比如说,当公司边上有一家游戏厅,你常常在午休时间去玩,这显然无可厚非。
某天,你工作遇到了瓶颈,于是你打算去游戏厅稍稍放松,私以为稍稍有些不对,但也可理解。
又一日,你工作比较少,于是你约着另一位同事去游戏厅待了两个小时,想着反正也不影响工作,也就没有请假,无论你与他如何如何,至少在我看来这是无法接受的事情。
放松与娱乐之间没有什么明确的界限,但他们与工作之间有,没有人会否认,工作时间的 放松 是完全正常的事情,但我想也不会有什么人同意工作时间的 娱乐 是正常的事情。在上面的例子里,第一个不在工作时间,因而也没有人在意那是放松还是娱乐,第二个尚可理解为放松,但第三个我很难不理解为娱乐活动。
人毕竟是人,“摸鱼”显然不是一件错事,工作到底有所边界,没有人能做到在工作时间完全不想私人上的事情,没有人能在处理同事关系之时完全不带入个人情感,没有人想成为一个毫无感情的工作机器。但既然是在工作,那么还是离不应该在工作中出现的事情有点距离的好。